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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港首創「 深井光屋」 租戶按負擔能力繳租住3年

05/10/2016

【星島日報報道】

社會企業「要有光」活化位於深井的閒置前紗廠宿舍大樓,推出全港首創的 「 深井光屋」社會房屋。「要有光」去年以短期租約形式,以象徵式租金向政府租用宿舍6年,並獲贊助2千多萬元翻新,大樓總樓面面積約2萬平方呎,可提供45個分別約300呎開放式單位。

「光屋」模式為一屋一伙,以可負擔的租金,租予經社工轉介、有住屋困難的3人或以上家庭,最多可租住3年,現時已有約20戶入住。

「要有光」創辦人及行政總裁余偉業指,「光屋」會因應租戶的負擔能力釐定租金,亦會為租戶安排「光房經理」,鼓勵租戶建立正向生活模式,利用3年空間為日後生活作準備。

「光屋」建築師符展成則以「限米煮限飯」形容項目,指在有限的資源下創造宜居空間是一大挑戰,加上項目需經過多個政府部門審批,過程繁複,但全靠各團隊的合作及信任,項目亦快速及順利地完成。

月入萬多元的「光屋」租戶楊生,原本與太太及兩名子女,及自己的父母在青衣同住,但因兩代生活習慣不同而希望搬出,覓屋逾月亦未果,「外面3、4千元租金只放到一張牀」。一個月前入住「光屋」後,楊太指子女可有更大活動空間,亦有鄰居照應,生活質素有所改善,更希望作更多儲蓄,預備未來生活所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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